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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吳亮儀 - 學務處 | 2024-08-27 | 點閱數: 88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3 年精神疾病及心理健康促進之社區照護計畫」辦理。

二、為倡議民眾關注心理健康,自 113 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0 日期間為本市「心理健康月」,透過心理健康促進宣導與活動,分層分齡倡議市民朋友關注心理健康。

三、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動與「讓生命發光~生命感恩音樂會」相關索票與活動訊息,請逕至 https://gov.tw/qgp 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