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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鄭夙惇 - 教導處 | 2022-08-22 | 點閱數: 135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 1 年(自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

四、工作地點:臺南市政府體育局(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

五、工作項目:本市學校體育及 112 年全國運動會相關業務。

五、調用人數: 4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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