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 111 年 4 月 19 日南市教特(三)字第 1110468103B 號函(諒達)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國中、小設有資優班學校至少推派 2 人參加。
(二)本市國中、小未設資優班但有安置資賦優異學生者,推派相關業務承辦人至少 1 人參加「校本資優課程規畫研習」之場次。
(三)本市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採自由參加。
三、課程及活動內容:請參閱附件。
四、報名方式: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登錄報名。
五、參加研習之教師及工作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
六、為配合防疫工作,請參與人員做好個人衛生保健並配戴口罩入場,若有發燒狀況,請勿到場研習,並致電承辦學校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