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4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48947 號凾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請詳閱該署來函及實施計畫。
三、參加人員核假事宜,請各校依權責辦理。
四、檢附該署來函、實施計畫各 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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