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下營區公所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本次為 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申請,請自 3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之期間向本所提出申請。
三、檢送申請作業須知、申請書及切結書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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