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營國民小學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學生服裝之規定:
(一)星期三為便服日,額外四日若有體育課穿運動服,若無則穿校服或選擇合宜混合穿著學校校服及學校認可之其他服裝(例如班服、社團服裝等);穿著便服時應以整潔端莊為原則。
(二)其他上課時間,除非學校另有規定,均應穿著學校運動服上學。
(三)本校服裝皆不繡姓名。
(四)到校上學應以穿著皮鞋或運動鞋(合適鞋子)為主,非因腳傷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得穿著拖鞋或打赤腳到校。
(五) 學生仍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
(六) 天氣寒冷時,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 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
(七) 校隊或學生因其他原因必須於部分時段與原屬班級學生著不同服裝上課或活動時,經相關教師同意後得於該時段換穿其他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