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海佃國小辦理本局 109 年度下半年教育類志工特殊訓練實施計畫,請鼓勵所屬志工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依據「志願服務法」第 9 條及「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之管理辦法」第 2 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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