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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郭晉廷 - 教務處 | 2020-09-15 | 點閱數: 260

「110 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活動開始徵件,請踴躍推薦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9 月 1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90127865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請至活動網站https://nlaward.mo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