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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張素珠 - 學務處 | 2020-09-17 | 點閱數: 382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 109年 9月 15 日府衛疾字第 1091080616 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本市市民健康,爰請貴校(園)協助刊登 LED 電子看板訊息:

(一)刊登內容:「109年 10 月 5 日起公費四價流感疫苗開打了!符合對象為: 65 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國小至高中、專科 1-3 年級學生、 50 歲以上民眾、高風險慢性病患、肥胖者、孕婦及出生 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皆可接種,為保護自己及家人的健康,請民眾至各區衛生所或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流感疫苗」。

(二)刊登時間:文到日起至 109年 12 月 31 日止。

三、    自 109年 10月 5 日起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本(109)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如下說明:

(一)滿 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二)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三)50歲以上成人。

(四)具有潛在疾病者(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患者)。

(五)孕婦及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六)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七)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

(八)醫事等單位人員。

(九)衛生等單位防疫相關人員。

(十)禽畜養殖等及動物防疫人員。

四、    另,本市提供「65-74歲」設籍本市及全國 75歲以上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籲請 65 歲以上長者把握自身權益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以獲得雙重保障。

        五、檢附 109年流感疫苗接種宣導海報圖檔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