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 108年 9月 30 日南市衛疾字第 1080172116 號函辦理。
二、 本市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診個案已達 5例,為確保幼童身體健康,本局將進行各國小、公、私立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腸病毒宣導,其相關事項如下:
(一) 宣導對象:本市各國小、公、私立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幼童及教托育人員、家長。
(二) 日期: 108年 10月 1 日至 10 月 18 日。
(三) 宣導方式:本府衛生局將派員至本市各國小、公私立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進行衛教宣導。
三、 本次腸病毒宣導重點如下:
(一) 查核教托育機構人員其漂白水泡製方法。
(二) 實地檢測校園中漂白水稀釋後之消毒濃度。
(三) 確認幼童能正確執行手部衛生。
(四) 加強宣導民眾、學校或教托育機構人員,洗手時應優先使用肥皂並確實執行手部衛生。
(五) 加強家長及師長腸病毒相關症狀。
四、 檢附腸病毒宣導單張乙份。
五、 另因應近期校園腸病毒疫情,請加強疫情監控及防治措施,落實定期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並製作清消紀錄、洗手設備維護並提供適當之洗手乳或肥皂等,並教導學生落實正確勤洗手手部衛生、注意咳嗽禮節呼吸道衛生,以及向學生及家長衛教正確防治知識及「生病不上學」之觀念,生病時在家休養,避免前往公共場所、安親班或補習班等衛生教育工作。
六、 請確依「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之規定,辦理疫情通報及相關停課措施;另有關國小之停課標準,請依本局 108年 5月 10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080521518 號函(諒達)停課措施補充說明辦理。
七、有關疫情資訊或相關防治措施,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