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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佳慧 - 教務處 | 2022-04-15 | 點閱數: 587

110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申請注意事項

1.依據臺南市教育局中華民國111328日南市教課()字第1110392511函、中華民國111411日南市教課()字第1110482020號辦理。

2.欲申請同學請向班級導師領取成績計算表。
3.
每張申請表只能擇一獎項填寫,如要申請其他獎項,請領取新表另外填寫。

4.獎狀及相關資料請繳交正本。
5.5/13(
)截止收件,如於送件截止後獲得之獎狀,請於5/24()前向註設組申請補件。
6.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註設組佳慧老師06-27116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