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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重要 黃惠茹 - 學務處 | 2024-08-05 | 點閱數: 395

法源依據:
一、教育部10164日壹參字第1010098466C號令訂定發布 
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展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總說明

招生對象:幼兒園至六年級學生
師資資格:
一、本校現任專職教師(於下班時間開始可擔任)或兼任代課教師。
二、接受已立案之民間機構或團體的相關課程訓練合格,領有證書者。
三、具特殊才藝、體育專長且持有團體或競賽成績證明文件者。
四、具特殊才藝有足夠證明之社區人士。
五、無前科紀錄及惡習,行為舉止合宜者。

申請開課老師請至警政單位申請*良民證*,隨申請書附上。

授課薪資:教師授課以鐘點費計算。
一、 每節課40分鐘計算
二、週一至週五的1600前為上課時間,每節課鐘點費320元;
週ㄧ至週五1600之後及週六上午每節鐘點費450
開班人數:15~20

開課日:從 113 年 9 月 9 日(週一)起,共十六週.

**週六上午時段僅限運動類社團

**請留意放假停課日期勿排課: 9/17 (二)中秋節、 10/10(四)國慶日、 1/1(三)元旦


招生方式:
一、 欲開課之社團老師繳交社團開課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資料(上學期有開課之社團不需附證明文件)
二、 招生簡章由學務處統一製作,於行政費用支出。(學生採線上報名)

收費方式:
確定開課後,請社團老師繳交學生名單電子檔,以利總務處出納組長製作繳費單。

※開課申請書請於 113 年 8 月 13 日(二)前寄電子郵件至學務處黃惠茹老師信箱 juclass@kses.tn.edu.tw 以利審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