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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林佳慧 - 教務處 | 2024-10-06 | 點閱數: 61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113 年 9 月 12 日(113)台癲協字第 017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一)國小組 15 名,每名新臺幣 2 仟元。
 (二)「助學金」對象共 4 名,每名新臺幣 5 仟元(僅限於就讀於國小學生申請)。
三、申請期間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15 日止,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料請寄至「10549 台北市敦化北路 155 巷 66 弄 41 號地下室。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 收」。
四、申請資格:
  (一)申請者需附 112 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證明;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 70 分以上。
  (二)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三)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四)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 114 年 3 月 23 日(星期日)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公開表揚;除非有重大不可抗原因,無法前來領取者,則可委託出席代領,領獎受委託人以受託二人為限。
(五)該協會補助受獎同學車馬費(台北市、新北市除外,其他縣市以自強號來回票計算)。國中以下得獎者補助 1 名陪同者車馬費,受委託者恕不補助。
五、旨揭獎學金連絡方式:林秀傑執行祕書 電話:02-2514-9682 。 
六、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