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4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32685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促進學童口腔健康,委託牙醫全聯會辦理旨 揭計畫,為利進行漱口水、相關宣導品配送,並於學校落 實每週漱口水之使用,請貴校配合辦理含氟漱口水發送相 關事宜,並依「114 年度漱口水執行手冊」(如附件)確實 執行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