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 114 年度特教專業知能研習共規劃 65 場次,歡迎大家參考校網公告研習場次報名特教研習。
二、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臺南-->活動名稱)-->報名。
三、教育相關人員每年應參與特教專業知能研習時數如下: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二)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三)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每年至少達 3 小時以上。
(四)特殊教育教師每年至少達 18 小時以上。
(五)心評人員需參加心理或教育測驗研習每年至少達 18 小時以上。
(六)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13 年 8 月 1 日開始施行)
1.職前訓練:進用前或進用後 3 個月內 36 小時以上。
2.時薪制:每年至少 9 小時以上;月薪制:每年至少 24 小時以上。
(前 1.2 兩項應含性平及兒少 3 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