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依據:
一、教育部101年6月4日壹參字第1010098466C號令訂定發布
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展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總說明
招生對象:幼稚園至六年級學生
師資資格:
一、本校現任專職教師(於下班時間開始可擔任)或兼任代課教師。
二、接受已立案之民間機構或團體的相關課程訓練合格,領有證書者。
三、具特殊才藝、體育專長且持有團體或競賽成績證明文件者。
四、具特殊才藝有足夠證明之社區人士。
五、無前科紀錄及惡習,行為舉止合宜者。
※ 申請開課老師請至警政單位申請*良民證*,隨申請書附上。
授課薪資:教師授課以鐘點費計算。
一、 每節課40分鐘計算
二、週一至週五的16:00前為上課時間,每節課鐘點費320元;
週ㄧ至週五16:00之後及週六上午每節鐘點費450元
開班人數:15~20人
開課日:從 114 年 9 月 8 日(週一)起,共十七週.( **本學期上課次數至多 17 次;因放假日多,週一、週四、週五、週六課程至多上 16 次)
**請留意放假停課日期勿排課: 9/29(一)教師節彈性放假、 10/6 (一)中秋節、 10/10(五)國慶日、 10/11(六)連假、 10/24( 五)光復節彈性、 10/25 (六)光復節連假、 12/25(四)行憲紀念日、 1/1(四)元旦
招生方式:
一、 欲開課之社團老師繳交社團開課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資料(上學期有開課之社團不需附證明文件)
二、 招生簡章由學務處統一製作,於行政費用支出。(學生採線上報名)
收費方式:
確定開課後,請社團老師繳交學生名單電子檔,以利總務處出納組長製作繳費單。
※開課申請書請於 114 年 8 月 14 日(四)前寄電子郵件至學務處黃惠茹老師信箱 juclass@kses.tn.edu.tw 以利審核作業。
※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洽詢→學生活動組長:黃惠茹
電話: 2711640 轉 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