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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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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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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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497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0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原民治行政區)。
二、研習日期: 100 年 12 月 21 日(三) 8 : 30~12 : 00
三、研習地點:永康國中 4 樓多媒體視聽教室
四、課 程 表:如附件
五、參加人員: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師、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未具專長之配課教師,請每校務必派一名參加。
六、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師研習護照報名(承辦學校:永康國中)。
七、請 貴校惠允協助及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