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林玲妃 - 教務組 | 2019-04-02 | 點閱數: 752

說明:
一、 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 11 條規
定:「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
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
業證明書:一、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
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
滿三大過。二、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
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前項規定,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以後入學國民中小學之學
生適用之。」
二、 復查上開準則第 10 條規定略以:「學校應結合教務、學
務、輔導相關處室及家長資源,確實掌握學生學習狀況,
對學習表現欠佳學生,應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學
生學習過程中各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
者,學校應實施補救教學及相關補救措施。」

三、 綜上,請貴校務必於每學期結束時檢視校內學生學習評量
情形,每學期至少落實預警書面通知 1 次,並針對各學習領
域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進行補考措施,其補考
方式請依上開準則第 5 條規定,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
異,採取適當之方式,如紙筆測驗及表單、實作評量、檔
案評量等方式辦理。
四、 惟因九年級畢業總成績需於畢業典禮前完成結算,故九年
級 107 學年度第 2 學期領域成績補考事宜,請各校於畢業典
禮前辦理完畢並完成成績登錄。
:::

網站快速連結

[ more... ]

誰在線上

156人線上 (156人在瀏覽最新消息)

會員: 0
訪客: 156

更多…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QR Code

https%3A%2F%2Fschoolweb.tn.edu.tw%2F%7Elce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csn%3D10%26nsn%3D4344
:::

課程計畫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620
[ more... ]

龍崎好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