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01 年 3 月 19 日府衛疾字第 1010219217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係針對 98-100 年度協助傳染病防治工作著有績效之公務類及非公務類人員及團體進行獎勵,受推薦人員或團體將由傳染病防治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獲選之人員及團體,行政院衛生署將舉行公開儀式予以獎勵表揚。
三、請 貴校於本( 101 )年 4 月 12 日前填具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防疫績優獎推薦表(請於疾病管制局網站http://www.cdc.gov.tw下載)及相關資料紙本寄至本局體健科王瓊芳收( 730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俾彙整後送本市衛生局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