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該校101年年4月12日南華全字第1010400446號函辦理。
二、本案同意核予本市參加初階、進階、高階研習教師各30小時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合計90小時);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網址:http://www1.inservice.edu.tw/)報名參加。
三、檢附該研習營計畫書及報名表各乙份(詳如附件)。
四、教師參加研習公(差)假部分,由學校自行依「教師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蘇明結(電話:05-272-1001轉1711)。
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暨龍船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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