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民體育法」、「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辦理。
二、應試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及持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教練證初級(含)以上;以審定合格教練證種類為限。
三、重要甄選時程如下:(辦理地點為本縣教師研習中心,公誠國小內)
(一)報名日期: 99 年 10 月 28 日。
(二)甄試日期: 99 年 11 月 2 日。
四、甄試類別及錄取名額:計 8 項 10 人,採分項報名,分項錄取,各分項名額互不流用。
五、詳情請參閱簡章。洽詢電話:陳立偉 06-6356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