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教師出勤及課務處理要點」及「臺南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同時廢止適用。
二、檢附「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暨「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各乙份,「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請假調課補課代課實施要點」亦可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法令規章區下載(http://boe.tn.edu.tw),另「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可至本局人事室法令規章區下載(http://boe.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