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業於101年9月13日南市教社字第1010738012號函及101年9月17日教育網路中心第24964號公告諒達。 二、收件日期: 101年10月24日(三)止(以郵戳為憑),請各校於規定期限內將作品郵寄至中洲國小吳麗玲主任收。
三、再次提醒稿件請一律以手寫方式呈現,切勿使用電腦打字,字數請勿超過260字。
四、本案聯絡人:教育局社教科洪苑伶小姐(電話:6351762、網路電話:99607)、中州國小吳麗玲主任(電話:7833214、
網路電話:226010)。
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暨龍船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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