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0 月 13 日台社(二)字第 0990177013 號函辦理。
二、本府家庭教育中心為鼓勵各校踴躍提報父母心祖孫情家庭教育全國戲劇表演競賽,擬補助提出申請並符合規定之前 6 所學校,每校 8,000 元,本項編列經費科目請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編列『稿費』、『講師費鐘點費』或『出席費』(含諮詢費、輔導費及指導費)等科目。
三、計畫請寄本府家庭教育中心(新營巿秦漢街 118 號),收件截止日期延至 11 月 5 日,相關計畫及表件電子檔,請參考教網 40548 及 41447 號公告或至教育部樂齡學習專區/公告事項下載(http://moe.senioredu.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