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21049904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國小教師加註輔導 26 學分班實施計畫及教育部核定課程對照表 1 份、相關規定文件各 1 份
主旨:函轉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教育部委辦 103 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專長 26 學分班實施計畫(如附件),請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並給予公假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嘉義大學 102 年 11 月 21 日嘉大進字第 1020025316 號函辦理。
二、教師申請旨揭學分班所需資料如下(相關格式如附件),請各校確實審查符合資格之教師資料:
(一)報名表
(二)合格教師證影本
(三)在職證明書或聘書影本
(四)選課表、學分抵免審核表
三、以上影本資料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並於 103 年 12 月 13 日前逕將相關資料送至本局課程發展科楊惠娟教師,經本局依教育部相關規定審核後統一提報名單至嘉義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