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5.1.25南市教特(二)字第1050068803t號文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用人單位: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民小學
四、徵才職務:特教鐘點助理員 1名。
五、報名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或有特教、護理服務相關資歷優先遴聘。
六、工作內容: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自理、參與課程活動、生活輔導、上放學
七、任用期間: 105年2月15日至105年6月 30日(實際服務日數及時數依本市教育局核定時數辦理))。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
1.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20元計,每週約 10小時,依學生實際需求及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2. 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3.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五、服務內容: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自理、參與課程活動、生活輔導、上放學
六、報名聯絡方式:即日起至 105年 2月 20 日(星期六)下午 4 時止,將報名表、身份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送達龍船分校主任辦公室
(一)聯絡人:龍船分校洪主任
(二)聯絡電話: 06-5947083
(三)傳真: 06-5947273
(四)地址: 71941臺南市龍船區龍船里苦苓湖 10號
七、錄取公布:於 105年 2月 22 日(星期一)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