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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涂欣青 - 不分類 | 2016-04-12 | 點閱數: 383

臺南市立永康國民中學 105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簡章

一、依據: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 105年 3 月 29 日南市教體處字第 1050318239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讓喜愛運動的選手能繼續運動。

(二)讓國小培訓之選手有銜接發揮潛能之環境。

(三)結合各項運動專長培訓優秀人才爭取更多榮譽。

(四)建立輔導優秀運動選手升學管道。

三、招生專長項目:

    羽球( 10人)、游泳( 8 人)、跆拳道( 12 人),各專長項目間錄取名額可

    互相流用。

四、招生班級:招收國中七年級 1班。 

五、報名資格:

  • 以設籍本市之公私立國民小學應屆畢業學生皆可。
  • 凡具備甄試項目專長之學生。(檢附參賽秩序冊影本核「與正本相符」章或學校教師推薦函)

六、簡章公告:

    1.永康國中網頁,網址 http://www.ykjh.tn.edu.tw下載。

    2.發文本市各國民小學

七、報名日期: 105年 3 月 30 日至 4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09 : 00~11 : 30 , 下午 13 : 00~16 : 00 逾期不予受理。

八、報名地點:永康國中學務處體育組。聯絡人:蘇振展:電話: 06-2015247#8023

九、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逕向永康國中學務處體育組直接報名。

十、報名程序:

(一)填寫報名表及准考證,並繳交設籍本市具居住事實之資料影印本(如報名資格)。

(二)將最近三個月內所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兩張,分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照片背面寫就讀學校及姓名)。

(三)繳交參賽秩序冊影本或學校教師推薦函。

 (四) 領取准考證。

十一、甄試日期:105年 4月 13 日(星期三)

甄試時間:

13: 00~13: 30 報到

14: 00~17: 00 專長項目測驗 如考試人數過多,則延長考試時間。

十二、甄試地點:本校室內球場、游泳池、跆拳道室、操場。

十三、測驗項目:

  • 專長項目:佔 50%,基本體能: 50%。
  • 國小佐證資料成績計分標準20
    1. 量化計分表

備註:成績證明競賽加分辦法如下:

   名次

性質

第 1

第 2

第 3

第 4

第 5

第 6-8

備註

全國性

20

18

16

14

12

10

 

縣市性

9

7

6

5

3

2

 

  1. 限就讀本市國小期間參加該甄選項目比賽成績選最優一次採計
  2. 任何競賽成績需附影印本文件並核與正本符者,才予以採計。

         4.全市(市賽):由臺南市政府主辦或協辦之全市或該組(級)至少八

           區參與之活動或競賽。

         5.全國性(全國賽):全國或六縣市以上參與之活動或競賽。

         6.參與團體比賽之選手加分減半。

十四、專長項目考試內容:

一、專長項目:

1.羽球:基本動作(長、切、挑、殺球) (25%)單、雙打實戰(25%)

2.游泳:混合四式 100公尺(50%)

3.跆拳道:基本動作(25%)、實戰對練(25%)

二、基本體能:

一分鐘仰臥起坐(15%)、跳繩 30 秒(15%)、折返跑 9 公尺折返

跑來回 3趟(20%)。

十五、錄取名額:總錄取人數正取 30人,備取以各核定錄取種類人數的三分之一為限,總錄取人數未達 15人之學校,不得成班。

十六、放榜日期:105年 4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寄發成績通知。

十七、報到: 105年 4 月 16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2 時,持准考證、戶口名簿影印本及成績通知單向本校學務處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十八附則:體育班轉入、出辦法:

  • 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轉入考試方式同招生簡章規定
  • 無法適應該班級體制之學生經轉介輔導室輔導後陳報市府核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1、屬原學區之學生,得轉出至原校普通班,惟需以 s型或抽籤常態編班方式辦理。

            2、非屬原學區者,則需轉回原學區學校普通班,並需以 s型或抽籤常

               態編班方式辦理。

十九、招生簡章經本校審議委員會審核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招生情形修正之。

 

 

 

 

 

 

臺南市立永康國民中學 105學年度體育班招生報名表

准考證

號  碼       

 

報考

組別

 

編號:

□□□

學校名稱

臺南市立永康國民中學

照片黏貼處

 

 

(背面請寫明校名、姓名)

(一張黏貼)

(一張浮貼)

學     生

國小畢業

學校

 

國小畢業

   學年度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身高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民國

 

 

 

 

 

 

體重

 

 連絡電話

 

地址

 

                                           
 

報名資格及競賽成績採計標準

  1. 報名時須繳交設籍本市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及二吋半身脫帽正面

   相片兩張。

2.加分項目:限就讀國小期間參加該甄選項目(羽球、游泳及跆拳道)比賽成績

  最優一次採計

3.任何競賽成績需附參賽秩序冊影印本文件,並核與正本符者,且需該校學務處

  蓋章以茲證明,才予以採計。

4.全市(市賽):由臺南市政府主辦或協辦之全市或該組(級)至少八區參與之

  活動或競賽。

5.全國性(全國賽):全國或六縣市以上參與之活動或競賽。

6.參與團體比賽之選手加分減半

競賽成績

名稱

日期

性質

名次

體育組長證明章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____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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