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5年度藝術教育推動計畫一『奇美享藝』寫生比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
二、目的:
(一)結合學校藝術特色及社區資源進入校園,擴增孩子藝術視野。
(二)建立校園藝術識別,激發校園藝術創意。
(三)提供孩子藝術創作發表舞台,營造藝術浸濡式氛圍。
(四)應用多元藝術,深耕學生藝術品格,提升全民藝術涵養。
(五)形塑每位孩子均是藝術家,結合資訊科技,打造雲端藝術導覽。
(六)走入在地藝術景點,凝聚親子感情,共創藝術家庭。
(七)結合環境教育輔導團,推動環境美學與守護環境。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奇美博物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臺南市仁德區虎山國民小學。
四、參與對象:本市公私立中小學在籍學生計 600名。
五、辦理日期: 105年 6 月 9 日(六)上午 8:30 至下午 4:00 。
六、報到及繳件地點:臺南市虎山國小(臺南市仁德區虎山一街 100號)。
七、報名日期:活動當天現場報名。
八、活動交通:請家長接送到活動地點。
九、比賽規則:
(一)比賽主題:以奇美博物館及周邊環境進行畫作。
(二)比賽組別與類別:
1.國小低年級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2.國小中年級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3.國小高年級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4.國中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5.高中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三)參賽者領取圖畫紙後,務必將個人資料及作品名稱填寫於畫紙背面。
(四)比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美術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析作品,並分別評出各組前三名、佳作五名及入選若干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品。
(五)評比方式:每件作品由評審依 1至 100 分繕打分數,並加總評審評析之分數,取其平均值(四捨五入)作為評比依據。
(六)比賽中所用各項文具如鉛筆、臘筆、彩色筆、水彩筆、畫板、水桶等,請各參賽人自行準備,另參賽畫紙由主辦單位準備,一人限用二張。
十、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需授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開使用該作品。
(二)本活動所頒發之名次獎狀不列入本市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成績。
十一、活動結束後 1個月內,將成果報告(含電子檔)乙份提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後,有功人員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事宜,校長敘獎部分移請本局人事室辦理。
十二、本計畫經校長核准,轉呈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