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四點、第八點,自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05 年 12 月 23 日院授主預字第 1050102953 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四點、第八點及其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
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暨龍船分校
link to https://dengue.tn.edu.tw/Decree.html \
link to https://dengue.tn.edu.tw/Decree.html \link to https://dengue.tn.edu.tw/Decre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