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6 月 8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00445C 號函辦理。 二、 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加強宣導及勸導各公、民有市場、市場周邊之攤商、民眾應實施實名(聯)制之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暨龍船分校
link to https://dengue.tn.edu.tw/Decree.html \
link to https://dengue.tn.edu.tw/Decree.html \link to https://dengue.tn.edu.tw/Decre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