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31日南市教永字第1100675428號辦理。
二、招租需求:為配合行政院再生能源推動相關政策,出租學校提供既有地面、校舍屋頂等出租,並參照政府採購法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標租事宜。
三、出租地點: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民小學暨龍船分校 (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四、出租期限:(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五、廠商資格: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以下同)2000萬元以上,登記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需檢附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
六、其餘資格(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七、相關細節請詳閱招標文件,若發現未依招標文件規定事項,即判定為不合格標,
參與標租廠商不得有異議。
八、本標租案須繳交押標金新台幣貳拾萬元整,繳交方式詳投標須知。
九、截標時間:110年07月06日(二)上午9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民小學,逾時不予收件。
十、資格審查時間:110年07月6日(二)上午10時00分;資格審查地點:龍崎國小視聽教室。
十一、評審時間地點:110年07月6日(二)上午10時20分。地點: 龍崎國小視聽教室,廠商須出席簡報(詳評審須知)。
十二、本案契約文件會不定期更新,請廠商務必隨時更新資料。
十三、如契約相關文件有疑義,出租學校有最終解釋權。
連絡電話:龍崎區龍崎國民小學總務處李主任 電話:06-5941204#11 FAX:06-5940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