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台南市觀護協會110年8月2日南觀協字第1100000018函及本局110年8月6日資訊中心第182543號公告諒達。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請申請學校依詳附件所示排訂時間,先自行準備投影機、布幕、與音響擴音器材等,俾利宣導活動順利進行。
(二)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社團法人台南市觀護協會聯絡人翁美雯秘書、電話:06-2991188、傳真:06-2956830、手機:0910826253
訂於 110 年 10 月 26 日(二)早上 9:30~10:30 ,升旗時間改為導師時間(不升旗),鼓勵班級踴躍參與,地點:視聽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