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1 年中小學巧固球對抗賽競賽規程辦理。
二、循環賽積分計算標準原訂每勝一場得分,每敗一場得 0 分,平手時二隊各得 1 分,改為每勝一場得 2 分,每敗一場得 0 分,平手時二隊各得 1 分。
三、檢附修改之競賽規程 1 份供參。
四、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學校新興國小林佳慧主任,聯絡電話: 06-6523779 。
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暨龍船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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