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9 月 1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22326 號函辦理。
二、為守護住宿學生健康並保障受教權利,爰教育部依據 111 年 9 月 6 日「大專校院因應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及 111 年 8 月 26 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
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防疫相關措施納入本次修正,發布
即施行。
三、請持續加強宿舍環境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如:配合體溫量測、佩戴口罩、隨時維
持手部清潔消毒、注意呼吸道生及咳嗽禮節相關事宜),落實生病不入宿舍,並強
化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
四、請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本局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
整學生宿舍防疫因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