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 月 13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0120 號函 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做好相關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 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學生傷亡事 件之發生。 三、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 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暨龍船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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