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3 年 5 月 14 日南市衛食藥字第
1130092064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民眾用藥安全,杜絕來路不明的藥品,請協助廣為
刊登宣導,參考文字稿:「切勿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效能
誇大的藥品或食品,遵循用藥『五不』原則: 1.「不聽」
別人推薦。 2.「不信」神奇療效。 3.「不買」網路、地攤
夜市或來源不明的藥。 4.「不吃」別人送的。 5.「不推
薦」藥給別人。」。
三、檢附宣導圖卡電子檔 1 份,請於透過旨揭管道宣導時,一併
協助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