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六甲區林鳳國民小學
辦理 112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臨僱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南市112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評量、教學)、生活輔導(生活照顧、自理訓練)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員額: 一年級: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三年級: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一律以書面審查,依成績高低排序。
四、報名資格:(具第一點資格即可,若兼具第二點資格尤佳)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工作態度積極、有服務熱誠及
溝通協調能力。
2.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有特教、護理服務相
關資歷優先遴聘。
五、工作內容:
1.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特教助理
人員之職責如下:教師助理人員在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
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2.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
練;每年並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六、任用期間:112年9月至112年12月止。
七、鐘點節數及待遇:
1.時薪依法定基本工資每小時176元計費,並依市府核定時數,在學校預算額度內,由學校彈性調整上班時間,相關勞健保費依市府核定金額內勻支。
2.受僱用人員皆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及離退金項目。
八、報名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2年8月7日(一)至112年8月14日(一)每日上午 9 時~下午 4 時(假日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正本、身份證及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本親送或郵寄。(送件資料恕不寄還)。
備註:郵寄地址為『臺南市六甲區中社里林鳳營240號』,收件人為『林鳳國小教導處』,並於信封空白處註明『臨僱國小特教助理員甄選』】
(三)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06-6983583)。
九、錄取公佈:112年8月16日(星期三)12:00前公告審查結果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個別通知。
十、報到事項:
1.報到日期:112年8月17日(星期四)12:00前
2.報到地點:本校教導處。
十一、注意事項:
1.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2.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教導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3.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4.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5.如曾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或違反兒少法等事件者,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6.表現優良經學校特教推行委員會同意者得以續聘。
7.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