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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2-09-06 | 點閱數: 115
111 學年度臺南市南區龍崗國民小學 教師評審委員會名單 當然委員:李啓榮校長(男)、沈忠榮會長(男)。 票選委員:陳慶峰組長(男)、曹佾彬教師(男)、林翊雯教師(女)、陳姿穎教師(女)、許慶妍教師(女)。
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2-09-06 | 點閱數: 126
111 學年度臺南市南區龍崗國民小學 教師考核委員會名單 當然委員:吳承蒲教導主任(男)、王品方人事主任(女) 票選委員:陳慶峰組長(男)、朱惠絹組長(女)、林群展主任(男)、曹佾彬教師(男)、陳姿穎教師(女,同票抽籤當選)。
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2-09-01 | 點閱數: 151
一、特約商店契約期間及提供優惠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特約商店文宣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優惠商店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40000 )分頁下載參閱。使用員工優惠折扣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二、本( 111 )年度以所屬機關學校簽訂之原合約同意擴大全體市府員工為適用對象之特約商店,契約期滿後由本府與店家洽談後續簽約事宜。
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2-08-25 | 點閱數: 205
一、按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業於本( 111 )年 8 月 18 日發布旨揭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公告,並將於同年月 29 日至 9 月 2 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同年 11 月 26 日併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辦理投票,請各機關人員於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辦理期間,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   二、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6 條及第 20 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次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亦不得要求他人對於公職人員之選舉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基上...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2-08-22 | 點閱數: 106
一、依據「111 年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創新提案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本府及所屬機關、單位、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學校)員工對於市政發展提出創新思維或興革建議,特訂定本計畫;另今年度特別訂定團隊提案相關規定,藉以鼓勵更多員工踴躍參與。 三、本創新提案由員工經各機關學校提送主管單位,各機關學校應對所屬員工之創新提案進行審查,除有本計畫不受理之情形外,應於期限內擇優函送主管單位彙辦。 四、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若有創新提案,則參照提案表格式,於本( 111 )年 11 月 30 日前,由各機關(單位)彙整後函送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彙辦。
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2-06-06 | 點閱數: 144
特約托育機構契約期間及提供服務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特約托育機構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托育服務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0A400 )分頁下載參閱。辦理子女托育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2-06-01 | 點閱數: 171
市府於疫情期間關注每一位員工心理健康,持續透過各項心理支持措施來陪伴同仁、減緩焦慮不安情緒。 人事處製作「心防疫」系列圖文圖卡,第二階段推出「如何紓解焦慮?畫一張您的『情緒四格』」、「抗疫抗焦慮: 7-11 呼吸法的練習」、「生活被疫情打亂了嗎?把握後疫情的契機為人生升級」及「諮商心理師教您『情緒管理』8 方法」等 4 篇主題,如有需要可多加運用。
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2-03-22 | 點閱數: 210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9 年 4 月 15 日府人考字第 1090456009 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4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300431 號函辦理,並檢附勞動部原函(含附件)影本 1 份。 二、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三、本校申訴電話: 2620024 轉 228  人事室主任
訪客 - 教師研習 | 2022-03-16 | 點閱數: 437
一、 為保障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員工執行職務之安全,建構健康友善、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本注意事項用詞,定義如下: (一) 員工:指各機關公務人員、教職員、約聘僱用人員、約用人員、技工、工友、駕駛、駐衛警及臨時人員。 (二) 職場霸凌: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濫用權力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致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受羞辱、被孤立及受傷。 三、 各機關應積極防治職場霸凌事件之發生,利用多元公開場合宣導反霸凌行為,並檢討改善及妥適運用多樣化員工協助方案等措施。 四、 各機關應設置受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之專...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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