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三、報名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 有特教助理員、教保服務人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四、工作內容:
- 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含受傷、疾病、健康維護工作)。
- 於僱用期間內,服務本校有提出服務需求之特殊生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用餐禮儀、衣著穿脫、個人清潔衛生)的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課間休閒活動。
- 協助本校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合班教學、戶外教育、融合教育…等課程。。
- 應參與學校指派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 遵照本校特教推行委員會通過之臨僱特教助理員工作項目,並於期末由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辦理。
五、工作時間: 自錄取次日起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寒暑假除外實際日期依市府核定經費時數為準)
六、第一次招聘結果:無人報考;第二次招聘結果:無人報考;第三次招聘結果:無人報考。緩續招聘至聘滿為止。
七、詳情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