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6 月 12 日行政網路公告第 262626 號辦理。
二、有鑑於近日他縣市之多起不特定人士於學校周邊(特別是校門口)進行網路直播或拍攝校園進出之學生與教職員工,恐有侵犯個人隱私與校園安全疑慮。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與校園秩序,本校因應作為如下:
(一)校方將透過導師時間、校內公告、家長聯絡管道等方式,加強宣導學生與家長提高警覺,避免與陌生人接觸,並拒絕受訪或被拍攝。
(二)針對學校主要出入口,由校園警衛透過定點監視系統、不定時巡查等方式,若發現可疑直播行為,將即時通報警政單位。
(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保護學生個資與影像權益。
三、校方若接獲通報後,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程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四、檢附「校門口直播陷阱宣導」圖檔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