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龍崗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類別 |
錄取名額 |
備取 |
代理職缺 |
聘期 |
上課地點 |
一般教師 |
1 |
1 |
兼任級任之代理教師 |
107/8/30-108/6/30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龍崗國小 |
(二) 實際授課節數視課程彈性安排,依學校需求、雙方議定內容及教育局公告安排調整。
(三) 代理教師薪資依教育局相關規定實支,勞保、勞退、二代健保依規定繳納。
(四) 錄取人員應依學校實際需要調配節數,並配合協助校內外比賽和教學成果發表活動。
一、時間:
107年 8月 14 日至 107 年 8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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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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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
二、方式:
1.本校校網(https://www.lgps.tn.edu.tw/)、
2.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3.臺南市教育局學校校務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皆可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等)。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s://www.lgps.tn.edu.tw/)公告。
第 1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7年 8月 14 日至 107 年 8 月 19 日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7年 8月 21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招考 報名日期 |
107年 8月 23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 06-2620024#203
三、應繳交證件:
(一) 報名表(本人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照片 1 張,請自貼於報名表上)
(二) 履歷表三份。
(三) 服務切結書。
(四)其他資格證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國民身分證正本驗後發還)。
2.學、經歷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教育學分證明書、專門科目學分證明書或相關專業領域證照、證明)(正本驗後發還)。
四、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
(二)檢同書面資料、相關證件採以下 2選 1方式報名: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
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五) 國小綜合活動領域教師,應具「綜合活動領域教師關鍵能力研習證明」。
(六) 國小閩南語教師,應具「閩南語語言能力中高級認證」資格。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 報名資格 |
1.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 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7年 8月 20 日上午 10 時 30 分起 |
第 2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7年 8月 22 日上午 10 時 30 分起 |
第 3次招考 甄選日期 |
107年 8月 24 日上午 10 時 30 分起 |
二、應試人員請於考前 10分鐘親自至本校教導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甄試於依考試報名順序開始;依報名人數彈性調整甄試開始時間。
一、 試教(50%):
(一)範圍:請老師自訂五年級國語或數學教學,版本不限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
(三)原則上試教現場有安排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與經驗為主。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8月 20 日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8月 22 日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7年 8月 24 日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成績通知:各次結果公告當日,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三、錄取人員應於下列時間至教導處報到,本校將通知錄取教師出席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參與審查。
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8 月 21 日中午 12 時前
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8 月 23 日中午 12 時前
第 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8 月 25 日中午 12 時前報到
,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lg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考試相關事項: 2620024#203 吳承蒲主任 (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附件 |
臺南市南區龍崗國民小學107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一、個人資料: 收件編號: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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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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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本人最近二吋 半身脫帽照片 1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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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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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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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 役 |
□免服兵役 □服役期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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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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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 |
□已婚 □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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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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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電 話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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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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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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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1 大學 學院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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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學 學院 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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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類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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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登記 |
類別: |
登記年月: 證書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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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序號 |
曾服務單位 |
職 稱 |
起迄年月 |
序號 |
曾服務單位 |
職 稱 |
起迄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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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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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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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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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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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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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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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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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請註明可教學科目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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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資料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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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明文件 |
□有 □無 |
畢業證書 |
□符合 □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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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合格證書 |
□有 □無 |
代理資格 |
□符合 □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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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人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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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審審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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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複審資格 □初審資格不符 |
審查人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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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南市南區龍崗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代理教師教師甄試,聘期自 107 年 8 月 30 日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正式日期以市政府核定日期為準)。但若聘任期間,如本人有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願受解聘不任用之處置。且本人同意報到應聘後,本於誠信未經貴校同意,不得以任何其它事由自行離聘,以免影響學校校務安排運作。
此致
臺南市南區龍崗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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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