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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特殊教育 | 2020-06-29 | 點閱數: 444

轉發旨揭公告訊息如下:

一、本案參加對象如下:

  ()經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各類資優學生。

  ()本市各級學校具有學習潛能之學生。

  ()由承辦學校依資優教育課程或活動性質,訂定錄取標準。

二、檢附109年度本市區域性資優教育方案活動一覽表,各項活動時間請依各校實際辦理時間為主,若有疑義請逕洽辦理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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