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3 月 10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40247237 號函辦理。
二、本案採一般甄選、推薦甄選,分別報名、分別錄取。國中錄取名額 60 名(一般甄選 30 名、推薦甄選 30 名);國小錄取名額 120 名(一般甄選 70 名、推薦甄選 50 名) 。
三、一般甄選部分,採自由報名方式;推薦甄選部分,由現任校長推薦校內人員:(一)國中部分: 1.推薦擔任學務主任之人員、 2.現任代理主任;(二)國小部分: 1.現任代理主任、 2.其它人員。
四、本局訂於 10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含補件時間,逾時不受理)於本市東區東光國小東光館辦理報名及現場審查作業,正式錄取名單訂於 104 年 3 月 30 日(一)公布。凡有意願報名者,請依上開期程,備妥相關資料送件審查。
五、錄取人員一律參加儲訓,教育局預訂於 104 年 4 月至 6 月於本市東區東光國小及後甲國中辦理儲訓。
六、檢附甄選簡章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