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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吳宜靜 - 人事室 | 2024-06-20 | 點閱數: 75

本創新提案由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員工提報,各機關學校應對所屬員工之創新提案進行審查,除有本計畫不受理之情形外,應於期限內擇優並彙整後,函送市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歡迎同仁踴躍參與提案,參照提案表格式(附件 2 )並連同切結書(附件 3 )於113 年 11 月 20 日前送本室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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