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獎評選要點」規定,近三年(102-104 年)當選或曾獲選本校優良教師者得參加臺南市師鐸獎選拔。
二、票選時間自即時起至 104 年 1 月 26 日下午 4 時止,每人可票選 1 人。
三、請逕至票選網站投票http://120.115.2.109/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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