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立人國小 107 學年度立人歌唱比賽實施辦法 (詳如附件)
壹、依據:依據本校學務處年度行事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發展多元智能之全人教育目標。
二、適性發展學生個人嗜好、興趣,並擴及溫馨之歌聲滿校園環境。
三、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參、主辦單位:學務處、家長會
肆、實施日期:
初賽時間:108年 4月 2 日(二)上午 8 : 00 至 8 : 40 。 (時段一)
108年 4月 2日(二)下午 12 : 40 至 15 : 00 。 (時段二)
決賽時間:108年 4月 3 日(三)上午 9 : 00 至 10 : 30 。
伍、實施地點:學務處前
陸、實施方式:
一、參加人員:學生分低、中、高年級組。自由報名參加。
二、比賽曲目請自行提供參賽歌曲之音樂 MP3電子檔。
三、以獨唱、對唱、合唱之方式進行比賽(四人為上限)。
四、評分標準:音色、音質、音準 30%,咬字、發音 30%,旋律 20%,儀態 20%
五、欲參加比賽的同學至學務處索取報名表。
柒、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3月 6 日(星期三)止,報名表與參賽歌曲 MP3 請交學務處。
捌、抽籤日期、地點: 3月 18 日(星期一)早上 10 : 15 於學務處抽籤,未在時間內參
與抽籤者一律由學務處代抽。
玖、獎勵辦法:
一、評審:聘請相關音樂老師擔任。
二、獎項:分 3組評選。(低年級、中年級、高年級)
各組依表現成績評選特優、優等、甲等獎項。入選人員各得獎狀一紙。
拾、本比賽辦法之未盡事宜,以比賽前公告為主,本計畫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