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110 年度「各級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線上研習,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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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13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 4 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以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及教案撰寫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
- 參與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人員之教師及行政人員。
- 報名方式:
- 即日起於 7月 2 日(星期五)前擇一場或兩場皆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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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reurl.cc/0jZ6Qb,以利寄送課程教材。
- 二)研習地點: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操作方式請洽學校資訊人員。
- 線上研習摘要說明:詳見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