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7 月 22 日南市教人(二)字第 1090846129 號函,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暨專設幼兒園教師兼行政職務人員健康檢查自 109 學年度起實施補助費用,目前規定為年滿 40 歲以上教師兼行政職務人員,每 2 年補助 1 次,補助金額以新臺幣 3,500 元為限,自 111 學年度起調整補助金額為 4500 元。
如有申請健康檢查補助需求之同仁,請事先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