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立人國小 112 學年度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專任輔導代理教師一名
二、代理職缺:
類別 |
缺額性質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專任輔導代理教師 |
延長病假(安胎事由) |
1名 |
1名 |
三、聘期:起聘日(最早112/12/09)-113/04/06(實際聘期以實際需求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