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臺南市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生命教育)- 浪浪語錄創意圖卡徵選實施計畫及 113 年 5 月 10 日 113 年度浪浪語錄創意圖卡評審小組決議辦理。
二、評選結果如附件,獲獎學生將依比賽辦法頒發獎狀,指導老師請各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三、恭喜本校獲獎同學,感謝指導教師辛勤指導。